校内各教学单位:
近日,学校接到《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附件1),教育部高教司将建设约1200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根据函件精神,公司可推荐8—10堂。现就公司的推荐和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色示范课堂”推荐名额分配
永利皇宫463cc、文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等学院推荐不少于2堂“特色示范课堂”。其他学院可按要求推荐1-2堂“特色示范课堂”。
因马克思主义学院已按教育部要求申报了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不参加此项申报。
二、“特色示范课堂”推荐范围与材料要求
(一)课程申报
“特色示范课堂”要能够反映以下几点:
1.以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为主,授课时长为1学时。推荐的“特色示范课堂”需为本学期开设的课程。
2.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
3.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规范性。
4.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5.主讲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二)学院提交材料
哲学社会学科相关学院需撰写专业类建设情况分析报告,总结提炼各相关专业类“特色示范课堂”建设的有益经验和典型做法,每个专业类不超过500字。其中,永利皇宫463cc含哲学类、社会学类;文学院含汉语言文学类、历史类、新闻类;行政学院含政治学类、行政管理类;经济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撰写。
三、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及各“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见附件2、3)。
请各学院于2018年1月9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xk@jlu.edu.cn,纸质版汇总表由学院签字盖章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鼎新楼A312室。联系人:刘成荫,电话:85166929。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 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 号)
2.“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
3.“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