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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度永利皇宫463cc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学期检查暨确定等级评审会的通知

日期:2017-11-13 点击数: 来源: 永利皇宫463cc

校教字〔201779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永利皇宫463cc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和《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期检查暨确立2017年春季立项项目等级的通知》 (校教字[2017]64号)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专家组于1115日、16日以PPt汇报答辩形式对2017年度新申报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学期检查暨确定等级。现将国家级候选项目立项评审分组情况安排如下(详见附件),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

一、分组安排及各组答辩时间地点

第一组:永利皇宫463cc、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公共外交学院,1115800,南区李四光实验楼133室;

第二组:经济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1115800,南区李四光实验楼135室;

第三组:电子学院、通信工程学院,1115800,南区唐敖庆楼D314室;

第四组:数学学院、物理学院、仪电学院,1115800,南区唐敖庆楼C258室;

第五组: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1115800,南区唐敖庆楼C549室;

第六祖: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1115800,南区计算机楼B401室;

第七组: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工学类专业,1115800,南岭校区逸夫楼B528室;

第八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专业,1115800,南岭校区逸夫楼B529室;

第九组: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动物医学学院、植物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1116800,南区李四光实验楼133室;

第十组:全校各学院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1116800,南区李四光实验楼135室。

第十一组: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1116800,南区东荣大厦A604室;

第十二组:建设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1116800,南区唐敖庆楼D314室;

第十三组: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1116800,南区唐敖庆楼C258室;

第十四组:药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1116800,南区唐敖庆楼C549室。

二、答辩形式及相关要求:

答辩形式:采取个人陈述与评委提问相结合的方式,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

项目负责人于答辩当天730到答辩现场拷贝PPT



教务处

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