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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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0-01-27 点击数: 来源: 永利皇宫463cc
校内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09]07号)要求,现将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着力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办法
1、请申报项目的教师从社科处主页(http://hssra.jlu.edu.cn)或国家社科基金规划办主页(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各种材料,包括:《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课题论证>活页》、《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等。由于上述材料均与往年有所区别,请注意下载使用新表。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下载《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汇总本单位项目申报数据,制作“数据表”数据。由于系统已更新,请将去年的申报系统删除,下载使用新的系统。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和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参与申报;为了保证申报质量,本年度实行预申报制度,请各单位于2010114前汇总本单位拟申报情况,上报社科处。
4、各单位申报教师要详细阅读通知要求和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科研秘书须提前将本单位填写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 课题论证>活页》一式1份送社会科学处审核,加盖公章后再复印。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 课题论证>活页》一式7份(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连同申报书、“系统表”数据(即xmsbsj.dbf文件)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一起报送社科处。个人申报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申报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中注意的几点特殊规定
1、申请青年项目者(含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310之后出生)。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4、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于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
5、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应用经济学科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条目申报,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四、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者的承诺:必须由该项目申请人亲笔签名。
2、数据表申请经费一栏:重点项目填写20万元为宜;一般项目填写12万元为宜;青年项目填写10万元为宜。
3、申报书经费预算专家咨询费不能超过总预算的10%劳务费也不能超过总预算的10%;“管理费”按照重点项目3000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00元填写。
4、本次申报书课题论证填写内容与活页中要求不完全一致,填报时请按各自的要求填写。
其它注意事项详见申请书内的填表说明。
五、申报时间
社会科学处受理项目截止时间为201033,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