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直属高校修购资金设备类项目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1-3-4 16: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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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11〕2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修购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在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中安排的专项用于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的房屋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的资金。2011年度公司修购资金设备类项目获批10项,资金共计1170万元(名单见附件1)。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直属高校修购项目预算编制及评审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1〕60号)精神,结合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为做好公司2012年度高校修购资金设备类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修购资金仪器设备购置主要指直接为本科教学、实验服务的仪器设备的购置。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09版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及实验实习教学大纲要求,且具备相关基础条件,可操作性强。重点支持基础性强、受益面广、本科实验教学急需的仪器设备的购置。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并有实验教学及教学管理的经验和能力,全面负责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总结等各项工作。
3.2009年度以来已经过评审但未安排财政拨款的项目如需继续实施,可作为滚动项目(名单见附件2)直接申报。滚动项目不得改变项目名称及设备申请内容。2008年及以往年度评审的项目不再滚动申报,如需继续实施,需作为新增项目重新申报。
4.每个单位限报一项(含滚动项目)。
5.申报单位须按要求编制《教育部直属高校修购资金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见附件3)。
6.申报项目必须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提出项目建设内容和经费预算,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上项目申报经费额度应为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单件仪器设备价格应在1万元以上,批量仪器设备总价应在5万元以上。
7.申报项目须提供设备购置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询价资料、学院对各供应商报价的评价资料、设备购置的明细预算表、仪器设备对本校、本地区教学工作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等。
8.申请项目须将项目申请报告用Powerpoint制作成演示幻灯片,并加入拟购设备及相关资料的图片或照片,为申报答辩做准备。
二、项目校内评审
1.各申报单位于2011年3月11日前报送《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各一式十份)材料报送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yong@jlu.edu.cn。联系人:姜湧 联系电话:85166413
2.学校将成立专家组于3月14日进行申报项目答辩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按时完成新项目的申报论证工作,及时报送材料,过时不候。
附件:1. 2011年度永利皇宫463cc修购资金设备类项目批复名单
2. 2009年度以来修购资金设备类滚动项目名单
3.《教育部直属高校修购资金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
- 附件1:2011年度高校修购资金设备类项目批复名单.doc
- 附件2:2009年度以来的滚动项目名单.doc
- 附件3:教育部直属高校修购资金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