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访学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1-11-17 9: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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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公司与浙江大学等国内高校签署的本科生交流培养协议,学校将从2009级、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中选派部分员工赴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高校交流访学,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选派办法
1、符合申请访学学校专业要求的公司2009级、2010级本科生均可自愿申请交流访学(访学学校及专业见附件1),申请交流访学的员工需填写《永利皇宫463cc本科生校际交流访学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交到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2、各学院根据申请员工的情况进行择优有序推荐(推荐表见附件3),教务处综合各学院报名情况及申请学校的相关要求确定选派人选。
二、相关费用
1、学费:访学员工正常缴纳公司学费;
2、住宿费:访学员工按访学学校标准向访学学校缴纳住宿费;
3、其他费用:访学员工在访学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等其它费用由本人自理。
三、访学员工在访学期间的相关要求
1、访学员工在访学期间原则上至少要修读与公司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公司开设的学分;
2、访学员工按照访学学校的规章制度,享受访学学校员工的相同待遇;
3、访学员工一经派出,不得中途擅自返校,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本人申请,双方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各学院请于11月25日前将本学院的报名材料(申请表和推荐表)报送到教务处合作培养科。电子版发送到liu_xh@jlu.edu.cn。
咨询电话:85166253。
联 系 人:刘老师。
附件:
1、《校际交流访学学校专业一览表》
2、《永利皇宫463cc本科生校际交流访学项目申请表》
3、《申请校际交流访学员工推荐表》
公司报名时间:11月23日上午十一点,报名地点:东荣大厦0915室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 附件一:《校际交流访学学校专业一览表》.rar
- 附件二:永利皇宫463cc本科生校际交流访学项目申请表.doc
- 附件三:申请校际交流访学员工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