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2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教学研究科 发表于2012-08-28 09:30:30 点击:34
校内各单位:
为推进高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探索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方法、模式和规律,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多媒体教学发展和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实践教学和老员工科技教育成果的交流与推广,吉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组织2012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12年9月7日前报送至永利皇宫463cc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李雅琴;电话:0431-85166284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关于组织2012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推进吉林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探索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方法、模式和规律,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多媒体教学发展和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实践教学和老员工科技教育成果的交流与推广,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高校教育技术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凡是2010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期间完成且已应用于高校教学实践的、尚未参加省部级以上成果评审奖励的高等院校教育技术成果均可参加本次评审工作。
二、成果分类
1.网络教学资源
(1)教学资源
(2)网络课程
(3)教学资源管理与评价系统
2.多媒体课件
(1)单机版多媒体课件
(2)网络版多媒体课件
3.影视教材
4.研究论文:围绕教育信息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立项课题所形成的研究论文和专题报告。
三、评选标准
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价规范》(见附件3)执行。
四、评选方式
评审按照项目成果人申请、专家和所在学校推荐、省专家组评审、及省教育厅审定的程序依次进行。
1.专家推荐
申报的每一个项目应有不少于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职称)专家(一名专业学科专家、一名教育技术学科专家)的推荐意见,内容包括:项目的教育性、教学效果和可推广价值。
2.学校推荐
学校根据项目成果人申报和专家推荐意见推荐参评项目。
3.省专家评审
由吉林省教育厅聘请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4.省教育厅审定
省教育厅根据专家组评审结论进行综合审定,确定项目的获奖等级。省教育技术成果评奖设立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颁发获奖证书。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高等学校于9月3日-7日将参评项目软件(光盘)、论文(A4打印稿和光盘)、填写好的《教育技术成果参评申报表》(见附件1)和《教育技术成果专家推荐意见书》(见附件2)各一式三份报送秘书处,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雅琴;电话:0431-85166284;地址: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永利皇宫463cc教育技术中心)。
附件1:《教育技术成果参评申报表》
附件2:《教育技术成果专家推荐意见书》
附件3:《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