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年度“长白山友谊奖”和“优秀外国专家” 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7-03 点击数: 来源: 永利皇宫463cc

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申报2017年度“长白山友谊奖”和“优秀外国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支持我省重大工程和重要科研项目攻关,积极传授高新技术领域中特别是在节能环保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外国专家。
    2.为我省积极引进外国先进种植技术和生产经营方式,引进农产品安全生产、检测技术和农作物优良种子,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外国专家。
    3.支持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为我省培养各类人才,或捐赠有重要价值的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并在教学、科研等领域中有显著成绩的外国专家。
    4.为我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做出卓越贡献的国外官方或民间组织的友好外籍人士(港、澳、台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5.原则上应在我省取得工作身份累计在华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外国专家
    6.已获得过“长白山友谊奖”和“优秀外国专家”奖项的外国专家不在2017年度评选范围之内。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长白山友谊奖申请表》或《优秀外国专家申请表》、专家护照及《外国专家证》复印件、外国专家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及工作时拍摄的现场照片和成果照片等(A4普通纸彩色打印,每页打印2张。《长白山友谊奖申请表》或《优秀外国专家申请表》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书面材料一式3份,用A4纸打印并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家科(鼎新楼A区63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xpert@jlu.edu.cn。
    2.申报单位应按《长白山友谊奖申请表》、《优秀外国专家申请表》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的“主要贡献”部分应详实可靠、数字准确、突出重点,字数在300字以内。
    3.对已申报过“长白山友谊奖”但未获奖的外国专家如今年再次申报,请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对需要保密或专家本人不希望公开宣传的,应在申请表上注明。
    三、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7月16日。

联系人:     

电话:85166565

电子邮箱:expert@jlu.edu.cn

    附件:1.长白山友谊奖申请表.doc

      2.优秀外国专家申报表.doc